【民報】台大論文案調查聲明全文 造假集團作弊竟長達10年

本內容由民報提供(摘錄 全文請連結民報)文/生活中心台大24日深夜發出此次論文造假案的第二階段校級的調查結果,由副校長、教師評審委員會召集人郭大維具名發布的聲明稿中,郭明良部分共調查17篇論文、2篇已遭撤稿做假確認、4篇疑有違反學術理;張正琪則是有多件嚴重程度不等之論文違失。兩人問題論文涉及的時間都長達10年之久。校長楊泮池在問題論文中掛名部分,經特別委員會使用美國學術倫理辦公室(ORI)軟體及規範審視,依據國際學術專業慣例及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認定「未違反學術倫理」。看過台大完整聲明稿的《科學月刊》總編輯、國立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學系特聘教授蔡孟利則認為,聲明全文避重就輕:論文沒有全面清查、 造假之人沒有明確列出,「然而在十年間,該實驗室未見檢討改善,錯誤不斷。且缺失涉及多位碩、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員,未督導改善實驗室風氣。」既知有多人,為何只有列出這幾個人?台大聲明稿全文如下: 本校郭明良教授及相關人員疑似違反學術倫理案經生命科學院與醫學院分別成立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結果提交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並於2月24日審議。現謹說明審議結果如下:一、有關本校學術倫理案調查機制,以及針對本案成立之特別委員會說明:本校於教師評審制度建立之始,即設有獨立的學術倫理案件處理機制。依據現行法規,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負責受理、審議相關案件,該會主席為學術副校長,成員除教務長,包含11個學院院長及22位各院推選委員,完全獨立運作。校長並非該會成員,依法亦不涉入學術倫理案件的調查與決議。調查學術倫理案件的既定程序為….. (摘錄 全文請連結民報)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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